【健康素养】内蒙古阿拉善盟2023年居民健康素养监测报告
- 发布日期:2024-05-15 16: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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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背景 健康素养是指个人获取和理解基本健康信息和服务,并运用这些信息和服务做出正确决策,以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的能力。健康素养是健康的重要决定因素,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反映,提升公众健康素养是应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、新发再发传染性疾病的主要策略,是提高公众健康水平的根本途径。
为贯彻落实《“健康中国 2030”规划纲要》《健康中国行动(2019—2030 年)》、按照《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3年健康素养知识普及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》(内卫办宣传字〔2023〕128号)、《阿拉善盟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3年健康素养知识普及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》(阿卫健发〔2023〕46号)、《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宣传司关于做好2023年健康素养促进和居民健康素养检测项目工作的通知》(国卫宣传健便函〔2023〕8号)文件要求,为获得阿盟健康素养水平基线数据和开展现场调查提供技术指导。
2监测方法和内容
2.1监测对象:15~69岁城乡常住居民。不包括集体居住于军事基地、医院、监狱、养老院、宿舍等地点的居民。
常住人口是指过去12个月内在当地居住时间累计超过6个月的居民,不考虑是否具有当地户籍。
2.2监测范围:阿盟辖区:阿左旗、阿右旗、额旗三旗。
2.3抽样方法
2.3.1 各旗抽取1个街道、3个乡镇/苏木,每个街道抽取2个居委会,每个乡镇/苏木抽取1-2个村,每个居委会/村抽取100个家庭户, 每个家庭户随机抽取1人调查,每个居委会/村内完成80份调查
2.3.2 街道/乡镇、居委会/村、家庭全部采用简单随机抽样的方法,家庭成员抽样方法采用KISH表法抽取15~69岁常住人口1人。
2.3.3 抽中的家庭户只调查1名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。
2.4监测内容。采用全国健康素养监测问卷,以电子问卷调查的方式了解监测对象的健康素养水平。
2.5现场调查。采用入户调查方式,问卷由调查对象自填完成,如调查对象不能独立完成填写,则采用面对面询问、语音阅读方式调查。
各监测点成立现场调查工作组,确定负责人、协调员、调查员、质控员及数据管理员,明确工作职责。通过收集抽样信息的过程与被调查对象建立联系,取得其同意和配合。准备调查所需用品,电子设备,印刷调查方案和问卷,打印调查对象名单。
现场调查完成后,将原始调查问卷收集、整理、审核后,数据清理准确无误后进行数据分析。
2.6监测指标及评价方法
健康素养水平指具备基本健康素养的人在总人群中所占的比例。
调查问卷计分题目共 50 个,满分 66分。
2.6.1健康素养水平计算
健康素养水平指具备基本健康素养的人在总人群中所占的比例。
判定具备基本健康素养的标准:问卷得分达到总分80%及以上,被判定具备基本健康素养。因此,问卷得分53分及以上,判断为“具备基本健康素养”。
健康素养水平=具备基本健康素养人数/调查总人数×100%。
2.6.2成人吸烟率
问卷f10题,回答1和2选项的人判断为“现在吸烟”。成人吸烟率=现在吸烟人数/调查总人数×100%。
2.6.3三个方面健康素养水平
依据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——基本知识与技能(试行)》,结合健康教育知-信-行理论,将健康素养划分为三个方面,即基本健康知识和理念、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、基本技能。
某方面健康素养水平,指具备某方面健康素养的人在总人群中所占的比例。判定具备某方面健康素养的标准:以考察某方面素养所有题目的分值之和为总分,实际得分达到该总分 80%及以上者,被判定具备该方面的健康素养。
2.6.4六类健康问题素养水平
依据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——基本知识与技能(试行)》,结合主要公共卫生问题,将健康素养划分为六类健康问题素养,即科学健康观、传染病防治素养、慢性病防治素养、安全与急救素养、基本医疗素养和健康信息素养。
某类健康问题素养水平,指具备某类健康问题素养的人在总人群中所占的比例。
判定具备某类健康问题素养的标准:以考察某类健康问题素养所有题目的分值之和为总分,实际得分达到该总分 80%及以上者,被判定具备该类健康问题素养。
3监测结果
3.1总体情况 经对三旗18个社区(苏木镇)抽取的1572名15-69岁居民的问卷调查统计,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为28.8%(其中阿左旗29.4%,阿右旗28.9%,额旗28.2%)(详见表3-1)。基本知识和理念素养水平为43.7%(阿左旗40.1%、阿右旗52.3%、额旗38.8%),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水平是33.6%(阿左旗30.9%、阿右旗35.0%、额旗34.9%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