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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我盟12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补助经费目前已达76.58元

为规范和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使用,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,为每一位公民提供更好的健康服务。2024年国家将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85元。项目资金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,依据常住人口数量,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分级承担。

项目资金中中央财政承担80%,即中央财政承担每人每年68元,剩余的20%由自治区和盟市、旗(区)承担。自治区财政承担10%即每人每年8.5元,剩余10%由盟、旗(区)财政按1:1比例承担,即盟、旗(区)财政各承担每人每年4.25元。

截至目前,中央、自治区、盟本级共核拨12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2060万元,其中中央核拨1716万元,自治区核拨229万元、盟市核拨115万元,人均补助经费已到位76.58元。


阿盟卫生健康委基妇科  供稿

2024年2月2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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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来源:阿拉善盟卫生健康委员会